宁教字〔2013〕8号
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初中: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豫发〔2007〕30号)和《中共洛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洛发(〔2009〕7号)文件精神,落实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洛教体卫〔2013〕2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质和健康水平,充分发挥体育考试激励和促进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作用,使体育考试成为推进素质教育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手段,从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
二、实施目标
把体育考试改革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课教学紧密结合;加大体质与健康测评成绩在中考成绩中的份量;改进、完善体育考试管理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准确”;逐步实现初中阶段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全程监控。
三、具体办法
1.2013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由七、八年级过程评价成绩和九年级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其中,过程评价成绩10分(平时体育课过程表现七、八年级各占2分,总计4分,由学校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八年级各占3分,总计6分);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占50分。两项成绩相加后直接记入升学总分。
2.洛宁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统一为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篮球运球,共三项,考试操作方法见《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解读》。
3.考试时间: 2013年4月23日开始。
4.报名时间及要求:各学校2013年4月1日3至日在县教育局体卫办报名(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此次报名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允许随学校统一报名,可按零星报考单独报名。各初中制定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预案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生体检证明(提供参加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表)、考生基本信息、考试费用在报名时一并报县教育局体卫办。
5.领队会议:2013年 4月11日下午4:00,在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
6.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豫教财字〔1998〕96号)中每生10元的规定执行。
四、免考与缓考
申请病免的考生,报名时须持《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病残免考申请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粘贴在申请表上);申请残免的考生,须持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必须是肢体残疾)。免试申请表须由班主任、体育教师、学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在报名时统一办理,逾期不再补办。病免考生按总分60%记入中招成绩,残免考生按总分80%记入中招成绩;临时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或因特殊情况须申请缓考的学生,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加盖公章,在考试规定时间前50分钟到考点现场办理。申请缓试的考生同社会零星报名考生一起进行考试。
五、安全及纪律要求
1.各中心校和初中要加强对学生年度常规体检工作,并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考生在参加体育考试时既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要虚报疾病。
2.落实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确保体育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3.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洛宁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名及档案检查工作安排
2.洛宁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及规则
3.洛宁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预案
4.洛宁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5.洛宁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病残免考申请表
6.洛宁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基本信息(样表)及填表说明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